一、消毒剂/灭菌剂的定义:
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灭菌剂是指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常用的消毒剂包括用于一般物体表面和织物消毒、皮肤、黏膜、手消毒、果蔬消毒、食饮具消毒、饮水和游泳池水消毒、空气消毒、医疗器械和用品的灭菌和消毒(含高、中、低水平)的消毒剂。
二、消毒剂检测项目:
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剂检测项目如下:
外观;有效成分含量测定;pH值测定;稳定性试验;连续使用稳定性试验;铅、砷、汞的测定;金属腐蚀性试验;实验室对微生物杀灭效果测定;模拟现场试验或现场试验;毒理学安全性检测;总体性能试验。
消毒剂检测目的:检测消毒剂的杀菌效果与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已验证其对消毒效果与卫生安全能否达到合格标准,作为提供消毒剂产品备案资料。
三、消毒剂检测适用产品(戊二醛类、二氧化氯类、含碘类、乙醇类、胍类、过氧化物类、含溴类、酚类等各类消毒剂)消毒(杀菌)效果鉴定。
四、消毒剂检测参考标准:
a)《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2.1.1
b)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2-2010
c)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6-2010
d)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8-2010
e)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7-2010
f)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3-2010
h)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1-2010
j)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0-2010
k)消毒剂类杀灭分支杆菌实验评价要求WST 327-2011
l)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8-2011
m)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0-2011
n)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4-2011
o)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9-2011
p)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2011
q)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7-2011
r)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1-2011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的有关规定,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并在首次上市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卫生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所有消毒剂均需要进行微生物杀灭试验。那么今天瑞旭就给大家简单谈下微生物杀灭试验中杀灭微生物种类的问题。
根据消毒剂消毒对象的不同(如用于皮肤、粘膜、餐饮具、医疗器械等),其杀灭微生物的种类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国内杀灭微生物的种类一共有以下几种: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作为细菌繁殖体中化脓性球菌的代表、大肠杆菌(8099)作为细菌繁殖体中肠道菌的代表、铜绿假单胞菌(ATCC 15442)作为医院感染中最常分离的细菌繁殖体的代表、白色葡萄球菌 (8032)作为空气中细菌的代表、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和黑曲霉菌 (ATCC 16404)作为致病性真菌的代表、脊髓灰质炎病毒-I型作为病毒的代表、龟分枝杆菌脓肿亚种 (ATCC 93326)作为人结核分枝杆菌的代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ATCC 9372)作为细菌芽孢的代表。
如果产品对上述相应的指示微生物具有杀灭作用,可以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对其有杀灭作用或是标注对其代表的微生物种类有杀灭作用。例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9%,可标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杀灭作用”或是标注“对化脓性球菌有杀灭作用”。对白色念珠菌杀灭率≥99.99%,可标注“对白色念珠菌有杀灭作用”或是标注“对致病性酵母菌有杀灭作用”。但若消毒剂根据其产品的使用范围,完成了对必做试验的微生物的杀灭试验外,如还需特指对某种微生物具有杀灭作用,则需另做该种微生物的杀灭试验。如产品说明书标注“对沙门氏菌有杀灭作用”,则企业还需另做对沙门氏菌的杀灭试验。
以上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想了解更多消毒产品检测方面的资讯或是有消毒产品备案检测方面的需求,欢迎随时联系中科检测,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