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游艇测试方法
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机动游艇空气噪声声压级能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的条件,这些舰包括艇包括艇内机艇、尾机驱动艇、个人艇(PWC)以及与标准艇一起使用的舷外机。它也规定了基于标准艇的有完整排气系统的舷内外机驱动的型式试验和舷外机型式试验。 如果除了声压级之外,还要求确定声暴露声级,则应遵循附录A规定的程序、 本标准规定的声音试验程序的精度等级为ISO 12001-1996中所定义的工程等级(2级)
铁道客车车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机车、动车组司机室内部噪声限值、测量方法和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道机车、动车组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车辆或其他各种轨道车辆内部噪声级和频谱的测量条件,以便获得可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但不包括运行中的轨道维护车辆。 本标准适用于: —型式试验; —周期性监督检验; —常规噪声测试。 结果可用于: —表征这些车辆的内部噪声; —比较特定轨道路段不同车辆的内部噪声。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一般为工程级(2级,准确度为±2dB),其中加速或减速测试规定的方法为简易级。按GB/T 19052的规定,工程级是作为噪声公示**采用的等级。 本标准描述了诸如启动、加速、减速和定置等不同运行条件下的测试。所选运行条件有相关授权机构或列车所属单位或运行单位决定,不要求在所有条件下进行测试。 本标准不涉及次声和语言信息可懂度。
船舶舱室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为内河船和海船的船上噪声级的可重复性及可比性的测量,规定了测量的技术和条件。测量结果主要用于: ——比较各种船舶; ——在交、接船试验中,作为与国内或国际的法规,船东的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指标的比较; ——监测试验; ——作为进一步研究和降噪措施的基础; ——作为评估噪声暴露和船员所受噪声影响的基础; ——评估语言的清晰度; ——评估声报警的可听度。 船上测量结果的不确定性取决于几个因素,例如,测量技术和环境条件。但是,只要遵循本标准进行测量,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的可重复性误差等于或小于1.5dB。
飞机舱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稳态飞行中飞机舱内机组人员及乘客位置声压级测量时仪器设备的要求以及对测量方法和测量报告的要求。声压级可以用于确定描述分机舱内声学环境的各种参量,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旨在保证测量结果的一致性、提供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基础。 本标准提供了从传声器到读出设备一套完整测量系统的电声性能技术指标。只要总测量系统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则可选则各种不同的测量系统部件。 推荐的测量方法既可将声压信号记录下来进行1/3倍频带声压级分析,也可直接进行1/3倍频带声压级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