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区和传声器的布置
加速行驶测量区域。O点为测量区的中心,加速段长度为 2×(10 m士0.05m),AA'线为加速始端线、BB'线为加速终端线,CC'为行驶中心线。
传声器应布置在离地面高1.2m土0.02m,距行驶中心线CC'7.5m士0.05m处,其参考轴线必须水平并垂直指向行驶中心线CC'。
汽车车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M类和N类汽车(M类:载客车辆,包括轿车;N类:载货车辆,包括牵引车、起重吊车等)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
(1)在汽车每一侧至少应测量四次。
(2)应测量汽车加速驶过测量区的声级。每一次测得的读数值应减去ldB(A)作为测量结果。
(3)如果在汽车同侧连续四次测量结果相差不大于2 dB(A),则认为测量结果有效。
(4)将每一档位(或接近速度)条件下每一侧的四次测量结果进行算术平均,然后取两侧平均值中较大的作为中间结果。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声学性能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进、出站时站台的噪声限值、混响时间、测量方法和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地铁和轻轨车站的声学环境设计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