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声学性能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进、出站时站台的噪声限值、混响时间、测量方法和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地铁和轻轨车站的声学环境设计和评价。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外部声音是行驶车辆声音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成千上万辆车所发出的交通噪音是相当大的。为了减少环境中的噪音污染,机构针对所有类型的车辆设定了通行噪音限值——这是一项必须遵循的重要法规。
为了确定车辆整体上的声学特性,需要在运行中对其进行测量——即驾驶车辆经过静止的传声器。测量标准规定了在能准确反映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下进行噪音测量的方法。依照测量方法的规定,在对如卡车、汽车与摩托车之类的轮式车辆进行测量时,须在某些特定位置油门全开,将其加速到功率。
在验证车辆是否符合噪音排放规范时,必须以国际标准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测量。这些标准明确规定必须对典型城市交通条件下动力系统与轮胎轧过路面时所产生的噪音进行测试,这也就对通行与惯性滑动噪音提出了严苛的要求
汽车车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M类和N类汽车(M类:载客车辆,包括轿车;N类:载货车辆,包括牵引车、起重吊车等)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轨道列车发射声压级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或其他各种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级和频谱的测量条件,以便获得可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但不包括运行中的线路养护车辆。本标准适用于: —型式试验; —周期性监督检验; —常规噪声测试; —环境评价测量。 结果可用于: —表征被测列车发射噪声特性; —在特殊区段内比较各类型车辆发射噪声; —获取列车基本声源数据。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为工程级(2级,准确度为±2 dB)。按GB/T 19052的规定,工程级是作为噪声公示**采用的等级。 加速或减速测试试验规定的方法为简易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