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集中克服技术难题。
保护饮用水水源。全面开展“千吨**”(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乡镇级“千吨**”水源地排查整治。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东线调水期间输水干线水质达到Ⅲ类,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和输水干线水质保持在Ⅱ类。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继续紧盯36个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治理成效,已完成目标的,督促巩固提升,防止反弹;未完成目标的,强化指导帮扶,加快整治。以长江经济带为,推动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争通过两年努力,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
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有关“环保”的描述和往年一样占据了不小的比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基本消除区域劣V类国控断面。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劣V类国控断面、环渤海入海河流中10个劣V类国控断面为(详见附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到2020年,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